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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財政部發(fā)布通知規(guī)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及時糾正PPP泛化濫用現象,著力推動PPP回歸公共服務創(chuàng)新供給機制的本源,促進實現公共服務提質增效目標。
據統(tǒng)計,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已進入開發(fā)階段的項目達6778個,總投資約10.1萬億元,其中已落地項目2388個,投資額約4.1萬億元。我國已成為全球規(guī)模最大、最具影響力的PPP市場。
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日前表示,在PPP改革實踐中,一些地方對新發(fā)展理念貫徹還不到位,特別是把PPP模式簡單化作為政府的一種投融資手段,產生了風險分配不合理、明股實債、政府變相兜底,重建設輕運營、績效考核不完善,社會資本融資杠桿倍數過高等泛化異化問題,積累了一些隱性的風險。
財政部此次下發(fā)通知,此舉旨在深入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guī)范PPP項目運作,防止PPP異化為新的融資平臺,遏制隱性債務風險增量。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應按項目所處階段將項目庫分為項目儲備清單和項目管理庫,將處于識別階段的項目,納入項目儲備清單,重點進行項目孵化和推介;將處于準備、采購、執(zhí)行、移交階段的項目,納入項目管理庫,按照PPP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要求,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確保規(guī)范運作。
各級財政部門應嚴格項目管理庫入庫標準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專人負責、持續(xù)跟蹤、動態(tài)調整的常態(tài)化管理機制,及時將條件不符合、操作不規(guī)范、信息不完善的項目清理出庫,不斷提高項目管理庫信息質量和管理水平。
嚴格新項目入庫標準方面,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應對新申請納入項目管理庫的項目進行嚴格把關,優(yōu)先支持存量項目,審慎開展政府付費類項目,確保入庫項目質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不得入庫:不適宜采用PPP模式實施、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費機制。
對于哪些項目屬于“不適宜采用PPP模式實施”,通知規(guī)定,包括不屬于公共服務領域,政府不負有提供義務的,如商業(yè)地產開發(fā)、招商引資項目等;因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適宜由社會資本承擔的;僅涉及工程建設,無運營內容的;其他不適宜采用PPP模式實施的情形。
財政部還部署了集中清理已入庫項目。通知規(guī)定,各級財政部門應組織開展項目管理庫入庫項目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實項目信息及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采購文件、PPP項目合同等重要文件資料。屬于不得入庫情形或未按規(guī)定開展“兩個論證”、不宜繼續(xù)采用PPP模式實施、不符合規(guī)范運作要求、構成違法違規(guī)舉債擔保、未按規(guī)定進行信息公開的項目,應予以清退。
通知所稱的未按規(guī)定開展“兩個論證”,包括已進入采購階段但未開展物有所值評價或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2015年4月7日前進入采購階段但未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以及2015年12月18日前進入采購階段但未開展物有所值評價的項目除外);雖已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但評價方法和程序不符合規(guī)定的。
通知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應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區(qū)項目管理庫集中清理工作,并將清理工作完成情況報財政部金融司備案。對于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區(qū),由財政部PPP中心指導并督促其于30日內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暫停該地區(qū)新項目入庫直至整改完成。
指導單位:茂名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主辦單位:茂名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
服務運營單位:茂名易商企業(yè)服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