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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標準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所得,特定行業(yè)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計算方法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元) |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500元 | 3% | 0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 | 10% | 10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 | 20% | 55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 25% | 100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 30% | 275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 35% | 550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80000元 | 45% | 13505 |
指導單位:茂名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主辦單位:茂名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
服務運營單位:茂名易商企業(yè)服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