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服務
問題描述: 問題:個人給某公司出勞務,公司付勞務費后,向個人索要發(fā) 票,地稅局是否給代開,如果給代開,需要收取什么費用。 問題答復:
答復:如果你提供的勞務是臨時性的(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對方在支付給你勞動報酬需要發(fā)票時,你可持下列資料到其主管地稅機關代開發(fā) 票:
1、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提供接受服務或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原件、復印件,如:合同、協(xié)議等,提供付款方付款證明的,可只提供原件。如果你提供的勞務是長期性的,則用工單位必須到勞動部門去辦理用工手續(xù),走正常的用工途徑即可。代 開發(fā) 票時如果達到了起征點是要交稅的(稅率根據具體項目而定)。
指導單位:茂名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主辦單位:茂名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
服務運營單位:茂名易商企業(yè)服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