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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問:我單位是工業(yè)一般納稅人,現無分支機構,在填寫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企業(yè)所得稅分配表時,系統要求填寫分支機構情況,請問我單位是否還要填報分支機構報表,如需要填,該如何填? 問題答復: 答:“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企業(yè)所得稅分配表”適用于在中國境內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yè)機構,并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節(jié)”匯總納稅辦法的居民企業(yè)填報。 所以,貴公司不需要報送該表。
指導單位:茂名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主辦單位:茂名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
服務運營單位:茂名易商企業(yè)服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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