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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黃某某至今未退還任何費用,被檢察院批捕
謊稱有能力辦理公辦小學學位,以需要請托關系為由,先后騙取四位學生家長10萬元。新快報記者昨日了解到,近日,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黃某某。
經查,犯罪嫌疑人黃某某通過朋友及相識的老鄉(xiāng),向外散發(fā)其可幫助無資格就讀學生辦理實驗學校、新亞洲學校、星河小學等公立學校學位,同時以需要請托關系為由,要求每位家長支付學位辦理費用20000元至30000元不等,并承諾如果小孩無法就讀將全額退款。
林某某等四位學生家長愛子心切,為讓不具備就讀公立學校的小孩可以入校讀書,先后共向黃某某支付了學位辦理費用10萬元。而黃某某在收取上述費用后陸續(xù)向林某某等四位家長表明小孩學位已經辦好,但自2014年8月31日臨近開學時開始,黃某某拒接林某某等四位學生家長的電話,至今仍未退還任何費用。
檢察官提醒家長們,應走正規(guī)合法的渠道選擇就讀學校,切莫失了錢財又耽誤了孩子的學業(yè)。
指導單位:茂名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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